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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气象与住建联合发文明确防雷监管范围

发表日期:03月04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806次

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气象局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监管范围的通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监管范围,强化房屋住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通知》中明确了重庆市气象局和住建委各自在防雷领域的监管范围,具体如下:


钧和电子重庆气象和住建明确防雷监管范围


一是,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桥梁(悬索桥、斜拉桥及其他高耸结构类型的特殊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大型露天演艺场所、体育场馆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二是,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庆当地气象部门和住建部门对防雷监管的职责。此职责范围划分可追溯到2016624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有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钧和电子认为,气象和住建部门对防雷行业的监管既有明确的分工,也有密切的合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会联合执法,共同监管,促进防雷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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