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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局发函征求防雷检测工作意见

发表日期:03月21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065次

钧和电子•浪涌保护器】了解到,2019年3月19日海南省气象局发函,就《关于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通知》概要如下:


钧和电子海南省气象局发函征求防雷检测工作意见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大事来抓,切实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

二、爆炸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依法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安装有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住宅小区等应当依法每年检测一次。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证的单位从事防雷检测活动。对不具备资质条件而从事防雷检测活动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活动,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其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负责,同时要按照气象主管机构的要求,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情况向受检单位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备案。

五、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经检测不合格的,应限期予以整改。对拒不接受防雷安全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钧和电子认为,该通知在依据各有关防雷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定期检测的时间、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及惩罚措施,有利于积聚各方力量,形成上下一心,共同开展防雷减灾事业,切实排查雷击风险,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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