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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防雷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发表日期:04月02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769次

防雷装置(包括浪涌保护器、信号防雷器等)检测需要依法合规进行,防雷检测报告是反应检测数据的书面文件,也是气象监管部门主要核查的内容。钧和电子了解到,2020年4月1日安徽省气象局发布了《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结果的通告》,抽查的201分检测报告中,合格129项,一般不合格63项,严重不合格9项。具体情况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安徽发布防雷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一是,考核依据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

2.《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GB 50057—2010)

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4.《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 32938—2016)

5.《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QX/T 319—2016)

6.《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232—2019)

7.《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149-2011)

8.《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

二是,考核对象及内容

属地管辖范围内的59家乙级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的2017年-2018年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实际考核了55家,其余4家未开展防雷检测业务。

三是,考核结果

根据《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规定,质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按照5%的比例抽取检测项目。被抽检的201份防雷检测报告,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项目129项、一般不合格63项、严重不合格9项。

钧和电子认为,气象主管部门对防雷检测项目进行抽检是必须进行的监管措施之一,能够充分反应实际防雷检测质量。作为防雷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气象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防雷检测业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填写原始记录、出具防雷检测报告,这样才能让防雷检测数据更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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