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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中如何界定建筑物防雷类别?

发表日期:04月17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887次

    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0057-2010)的要求,建筑物按照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而在实际防雷工程中,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个建筑物中会兼有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这个时候,如何界定建筑物类别呢?今天钧和电子为您做如下分享:


钧和电子分享防雷工程中如何界定建筑物防雷类别


一是,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二是,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的,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部分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三是,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入侵,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另外,当一座建筑物中仅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要做到: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为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可仅按照各自类别采取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入侵的措施。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采取防雷措施。

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防雷安全,确保全面有效的防雷措施,亦可按照建筑物中最高级别的防雷等级进行。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经济性,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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