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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防雷工程的相关依据

发表日期:05月19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2098次

据有关媒体报道,5月16日抚顺一石油厂污水缓冲池被直击雷击中引起火灾,过火面积300平米,所幸无人伤亡。在国内外,油库遭受雷击的事故时有发生。油库为易燃易爆场所,宜高度重视防雷、防静电安全,并采取全面的防护措施(包括防雷器/浪涌保护器、人体静电释放器、防雷防静电接地等)。今天,钧和电子为您分享油库防雷工程的重要依据。


钧和电子分享油库防雷工程的相关依据


一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

1.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其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设防感应雷接地;

浮顶罐及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做接地。

4.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二是,《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该标准中14.2中明确规定了防雷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钢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3.存储易燃液体的储罐防雷设计的规定有: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储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储罐的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不应装设接闪杆(网)。铝顶储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储罐,应装设接闪杆(网),接闪杆(网)应保护整个储罐。

外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采用两根导线将浮顶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外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内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5mm的不锈钢钢丝绳。

内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5mm的不锈钢钢丝绳。

外浮顶储罐的转动浮梯两侧,应分别与罐体和浮顶各做两处电气连接。 

覆土储罐的呼吸阀、量油孔等法兰连接处,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4.储存可燃液体的钢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做防雷接地。 

5.装于地上钢储罐上的仪表及控制系统的配线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并应穿镀锌钢管保护管,保护管两端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

6.储存可燃液体的钢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做防雷接地。 14.2.5 装于地上钢储罐上的仪表及控制系统的配线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并应穿镀锌钢管保护管,保护管两端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

7.燃液体泵房(棚)的防雷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防。

8.在平均雷暴日大于40d/a的地区,可燃液体泵房(棚)的防雷应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

三是,防雷行业统用规范,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和《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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