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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措施

发表日期:11月17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819次

城镇燃气系统在现代居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燃气系统中的众多场所均为易燃易爆场所,其电气和电子系统容易遭受感应雷的侵袭,须配备防雷器,并采取全面的防雷措施,否则,一旦遭受雷击就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造成严重的雷击事故。今天,钧和电子分享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措施。

一是,依据

1.气象法规规章

2.《建筑燃气安全应用技术导则》(CECS346)

3.《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109-2009)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二是,防雷措施

1.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雷电预警信号,雷雨天气暂停危险工种生产作业,停止营业;

2.燃气场站内储气罐和瓶装销售库房等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2010第3章进行防雷分类;

3.燃气场站内储气罐、罐区、露天工艺装置及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防雷安全距离的要求;

4.防雷装置应符合QX/T109-2009第5.2、5.3条,第6、7、8章的要求,储罐区、调压计量区、燃气金属管道、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的防雷规定;特别是电子和电气系统安装适配的防雷器,做好接地处理;

5.防雷装置的设计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防雷装置竣工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

6.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对防雷装置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开展防雷检测能够充分了解各防雷装置的运行情况,是防雷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不可忽视;

7.掌握防雷安全常识,提高防雷安全意识。

更详细的城镇燃气系统方案可关注钧和电子网站www.junhedianzi.cn或拨打电话1594304826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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