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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在防雷工程中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表日期:03月24 2021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615次

钧和电子了解到,今年1月初,中国气象局出台了《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达到“减证便民”的目的。根据该方案,近日山东省气象局发布了《关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将在防雷工程等业务中实施承诺制,重要内容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山东将在防雷工程中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是,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气象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气象主管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二是,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

1.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需要申请人提交的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说明:不需要提供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为企业节约一大笔检测费用的同时,能够让企业回归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初,承担由于产品质量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2.开展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职称证书;

说明:不需要提供人员防雷检测能力评价证明。

3.开展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开展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审批,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设备许可证。

三是,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气象部门在办理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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