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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印发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方案

发表日期:08月08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827次

【钧和电子•浪涌保护器】了解到,为了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8月6日吉林省气象局印发了《吉林省气象局2019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吉林省气象局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方案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吉林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吉林省气象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市场。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9年以前取得吉林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单位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1. 检测报告对防雷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2. 检测方法的正确程度;

3. 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以检测合同为依据);

4. 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

5. 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 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7. 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四、考核人员

省气象局抽取防雷技术专家组成3个考核组开展质量考核工作。

五、考核安排

1.准备考核工作(8月5日-8月10日)。省气象局组织考核人员召开质量考核预备会,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被考核单位按照《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准备考核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2.开展考核工作(8月11日-9月5日)。考核人员按照《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质量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对每一项的资料进行分析,编制完成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考核人员将考核各项内容记录在案,由双方签字确认。被考核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人员工作。

3.通报、公布考核结果9月6日-10月10日)。考核人员整理考核资料,形成档案,将检测质量考核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同上报省气象局法规处,法规处将考核结果通报被考核单位,并通过省气象局官网对外公示。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决定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省气象局提出申诉,并提供有关申诉材料。省气象局将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向申诉人通报复核结果。省气象局将最终的考核结果通过官网对外公布,考核人员将考核情况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平台。

4.进行整改、启动约谈(10月11日-12月10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限期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省气象局。

5.考核结果应用。省气象局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单位信用评级、资质延续、升级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是吉林省气象局落实防雷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考核人员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2.积极宣传,做好服务。考核人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读技术标准,给予企业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升业务水平。

3.严以律己,遵规守纪。与被考核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工作公正性的考核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考核人员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廉洁自律,注重实效,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馈赠、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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