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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建筑物的直击雷防护措施

发表日期:10月04 2018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392次

建筑物按照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分为一、二、三类。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和防感应雷的内部防雷装置(防闪电电泳侵入的措施)。今天钧和电子重点分享一下,第一类建筑物的直击雷防护措施。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规范》GB50057-2010的规定:


钧和电子第一类建筑物直击雷防护


1.第一类建筑物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2.第一类建筑物中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装置内的压力与周围空气压力的压力差(kPa)

排放物对于空气

管帽以上的垂直距离(m)

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m)

<5

重于空气

1

2

5-25

重于空气

2.5

5

≤25

轻于空气

2.5

5

>25

重或轻于空气

5

5

    注: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空气的气体。


3.第一类建筑物中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等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他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4.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于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线。

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照公式详细计算,但不小于3m。

架空接闪线、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小于3米。

    6.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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