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钧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首页 > 新闻资讯

湖北气象局发布2019年防雷安全检测通告

发表日期:03月22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243次

进入春季以来,各地气象主管部门纷纷发文,加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钧和电子•防雷器】了解到,湖北省气象局于2019年3月1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概要如下:


钧和电子湖北省气象局发布2019年防雷安全检测通告


一、法定防雷检测周期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湖南省内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湖北省内共有76家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其中甲级30家,乙级资质46家。

此次之外,该《通告》还要求:

1.各防雷装置业主单位应当按要求自主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主动与防雷检测机构联系,协商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委托与预约事宜;

2.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对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的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的雷电灾害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要监督存在雷电灾害事故隐患单位完成整改,确保防雷安全。



 

文章分享:
0

相关内容

logo
产品
行业案例
下载中心
全国系统服务热线

15943048260

24小时热线:1776776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