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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通知要求检测单位上报年报

发表日期:04月01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829次

【钧和电子•防雷器】了解到,广东省气象局2019年3月12日发通知,请在广东省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书的单位以及在广东省从事防雷检测业务的外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上报上年度报告,具体通知内容和要求如下:


钧和电子广东发通知要求检测单位上报年报


一、报告相关要求

(一)报告报送时限为2019年4月30日前。

(二)应以资质持有单位名义报送年度报告。如在广东辖内开设了多家分公司的,应由总公司统一报送,报告加盖资质总公司公章。

二、报告报送途径

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气象局窗口的公共服务事项“防雷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进行报送。

三、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人员清单;

(二)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及人员清单;

(三)上年度完成的检测项目清单;

(四)检测仪器检定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报告的事项。

四、报告应用

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重要指标,报送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钧和电子•防雷器】认为,年度报告能够充分反映上年度防雷检测工作的情况,同时也是对上年度各项工作的综合性总结。气象主管机构通过这样的方式落实市场监管职责,能够充分了解到区域内重点防雷监管单位是否存在雷击隐患,从业者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以及劝全年内雷电防护的情况等等。因此,防雷检测机构要认真准备并按时申报,共同为防雷减灾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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