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修订防雷检测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09月05 2019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243次
【钧和电子•浪涌保护器】了解到,吉林省气象局于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防雷检测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原《吉林省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实施细则》废止。
防雷检测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主要条款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能力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防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备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的专业;
(二)申请能力评价的人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报名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专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能力评价组织
(一)气象学会应建立吉林省能力评价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防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从事防雷业务技术或管理工作,有丰富的防雷检测、科研、教学或管理实践经验;
4.具有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
(二)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实施能力评价,与专家签订责任书。专家组对其承担的能力评价结论负责。
(三)能力评价每年举行1-2次,相关事宜通过吉林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三、能力评价实施
(一)能力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评价和现场操作评价两部分。
(二)理论知识评价采取闭卷形式,现场操作评价为实际检测全过程,均为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三)能力评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学会在吉林省气象局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能力评价证书。
(四)申请人对能力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想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学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书面回复申请人。
四、监督管理
持证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所持能力评价证书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能力评价:
1.以欺骗、贿赂、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证书的;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证书的;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违反操作规程等导致重大安全责任性事故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文章分享:
相关内容
-
丽江:将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列入重点任务
日期:02月29 2024 浏览次数:70次
-
悉尼4人被雷击昏迷送往医院
日期:02月26 2024 浏览次数:69次
-
钧和电子智能接地电阻在线检测仪简介
日期:06月27 2023 浏览次数:350次
-
韩国一海滩发生雷击,造成人员伤亡
日期:06月12 2023 浏览次数:377次
-
印度半高铁列车遭雷击
日期:05月26 2023 浏览次数:380次
-
四川稻城雷击森林火灾已扑灭
日期:05月04 2023 浏览次数:39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