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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防雷分类有哪些?

发表日期:09月29 2018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691次

在做防雷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可将建筑物分为三类:

钧和电子防雷建筑物分类

第一类:

1.凡是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轰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的;

2.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的。

钧和电子建筑防雷分类

第二类: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和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第三类: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或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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